国家权威检测认证到底有多少权威性可谈?
1997年7月,我们拿着油公核磁共振传递剂(燃油添加剂)来到国家环保局请求检测、认定。
答复:“我们对化学燃油添加剂一律不检测、不认定、不推广,因为化学添加剂会产生二次污染……”
我们回答:“我们的油公不是化学添加剂,是物理添加剂,成分100%是提纯的航空煤油,只是经过了‘核磁共振’处理,把共振记忆在煤油上了,里面没有添加任何化学药品……”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反复解释,国家环保局终于同意检测,但在检测前必须先证明成分确实是100%煤油,没有其他化学成分。
国家环保局经过讨论,最后指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汽车排放实验室对油公检测。
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汽车排放实验室接手后通知我们,由他们向中国石油科学研究院送检,检测后拿到成分检测报告,证明确实没有添加化学药品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检测,并且说中国石油科学研究院将收检测费4000元。
等了一个多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汽车排放实验室终于通知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检测了。我们很高兴,带上4000元检测费,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汽车排放实验室转交给中国石油科学研究院,并且欲索取检测报告。
但答复是中国石油科学研究院检测报告没有写,也不收费了。说“我们请中国石油科学研究院检测,没有提示他们这是一个什么东西,他们检来检去,检了一个月,检不出煤油里面含的到底有什么成分,所以很不好意思,报告就不写了,也不收费了……”。
没有检测到其他化学成分,这正是我们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汽车排放实验室期望的,但中国石油科学研究院不知道检测目的,以为他们自己的技术力量没有找到里面的东西,所以就不写报告了,也不好意思收费了。令我们十分诧异的是:作为一个国家级研究检测机构,当检测结果出乎他们意料时(如本例成分100%煤油时),就可以凭臆断随随便便可以不写检测报告。
1997年9月下旬,在国家环保局指定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汽车排放实验室,用“十五工况法”对油公进行排放性、经济性、动力性检测,模拟试验另加实车试验。
检测不能不说很严格,前一天晚上必须把要检测的汽车放到20℃的恒温环境中一夜,而且检测设备是世界一流的,该设备是由日本政府赠送给中国政府的,中国政府再送给国家环保局的,国家环保局再送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设备厂家是日本“HORIBA(堀场)”。
检测时使用的是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车号为京C/K7092桑塔纳车,对油公燃油添加剂添加前后进行对比检测。事后,驾驶测试车辆的王榕海先生说:“加了油公燃油添加剂后动力大增,我在高速公路上不断超过同类车辆。没有加油公前,车辆从静止状态不能直接开上高出路沿的人行道,加了油公后脚轻轻一踩油门就可以开上人行道了……”,袁盈等众检测人员均已口头报告检测效果很好,动力性方面,加速性能提高20%……。使用后他们自我感觉效果确实很明显,所以余下的送检样品全部被他们要走了。
10月份,我们专程再去北京取检测报告,检测的负责人袁盈说:“我同你商量一件事,我们在反复测试中得到的动力性确确实实增大20%,但我们翻阅了很多文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文献报道有动力能增大20%的产品,我担心我写了检测报告后别人不相信,而影响我们国家检测机构的权威性,所以我决定把动力增大20%就不写在报告中了,我把测试动力性该项目的测试费1800元还给你……”。如果不接受这个条件,就不写检测报告。
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接受他们的条件。花了近20000元检测费,数月后拿到了一份没有动力性数据的报告。
而且报告中矛盾百出,检测数据中还出现了负数。
我们拿了这个检测报告给国家环保局,对检测方法提出了质疑,如用的是“十五工况法”,检测期间我们要求先测量一下原来油箱中的燃油到底有多少量,然后又消耗了多少燃油,最后剩余了多少燃油。但检测机构拒绝测算油箱中原来有多少油,后来剩了多少油。说一定要通过最后燃烧后“收集到的碳”来计算消耗的燃油量。我们提出异议,因为油公排积碳非常明显,“排出的积碳”的碳和“燃油燃烧后尾气”的碳混在一起算作燃烧掉的燃油,这样节油率会大大降低甚至出现负数,排出了陈旧积碳,收集到的碳更多,净化率也可能出现负数。无论是排放还是油耗均会得出错误的结论,但他们拒绝接受意见。
我们把这一情况反映给国家环保局,国家环保局要我们再去在天津的国家环保局汽车控制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即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去检测,说那个也是国家环保局的权威检测机构,同样具有权威性。1997年10月,又花了32400元检测费,一个多月以后,结果出来了,文工报告:“节油、动力增大很明显,但,净化率为负数……”,我们问“净化率为负数怎么解释?”,回答“我们也说不清”。
一对比两份检测报告,净化率方面,北京得到的正数,在天津就是负数;在北京得到的负数,在天津就是正数。
我们再找到国家环保局,他们对这样的检测报告做不出半点解释。
我们曾经给国家环保局官员也赠送了样品,事后该官员告诉我们,他们的司机用了,反映“劲很大,但尾气我们的车没有测……”,令我们震惊的是,他们为什么没有把“劲很大”与他们检测到的“动力增大20%”这样的结果稍稍做一下联想?
检测到动力增大20%,文献中没有报道过,他们就不愿写报告;检测到成分100%是煤油,他们也不敢写检测报告,这样不严肃的事不应该发生在国家级的检测机构中。检测结果如果出乎意料,就应该寻找原因,要么是出现了误差甚至错误,要么是发现了好产品。排除了误差或错误或者还有其他原因,应该追踪是否发现了好产品。再先进的设备,再权威的机构,人不动脑筋只是机械操作,同样发现不了好产品,而且会以权威的身份扼杀新技术、新产品。
事后,我们把以前在深圳、广州等地的同样受国家环保局领导的环保局的检测报告给国家环保局看,他们更是一头雾水。
花了那么多检测费了,问国家环保局,接下来如何认定,此时国家环保局才告诉我们,燃油添加剂的认定标准还没有制定,目前不能进行认定,要等国家标准制定后才能认定。这一等从1997年等到了现在的2005年了还没有结果。
咳,早知国家标准还没有制定不能认定,我们也不用花那么多时间、精力、财力,去换这么一堆检测报告了。
后来我们拿了国家环保局的检测报告,甚至到了县环保局,他们也不认这个检测报告,非要交了钱重新检测,他们只认他们自己的检测报告。
到了国家级的其他部门,他们也不认这个检测报告,非要交了钱重新检测,他们只认他们自己的检测报告。
后来发现在中国,每个单位均说自己是权威检测机构,但出了他们的大门,谁也不认这个检测报告。
后来在中国的其他地方检测,遇到的也是很类似的人和事。
联想到此前在深圳检测时,检测人员怕呼吸到尾气,不愿亲自动手,请在场的闲杂人员操作检测仪器;广州为了筛选出强制推广的关系户的产品,欲把油公拉下马,事后篡改检测数据这些事,我相信:所谓的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真的没有多少权威性可谈,基本上是一个政府的管理报告,老百姓也不信这一套,也不想看这一套,老百姓更相信他们自己的实际感受。
幸好,把油公加到油箱5分钟至半小时,动力明显增大,老百姓自己也能感受得很明白。用90号汽油添加万分之二油公替代97号油使用效果优于97号油,效果老百姓也感受得很明白,在深圳赢得了六万私家车用户的青睐和自觉使用,否则油公早就死定了。这形成的反差也太鲜明、太强烈了。
现在人们均发现燃油清净剂市场混乱,把希望寄托在国家权威检测认证上。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我对燃油清净剂的权威检测认证这一套表示极大的怀疑。我宁愿相信老百姓、司机告诉我的使用燃油添加剂后的自身实际感受,而不敢相信检测报告、权威认证和红头文件。
经过这么几年来的观察和研究,发现所谓的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认证,很多并不具有先进性和技术创新性,实际也没有多少权威性可谈。正是因为没有真正的权威性才必须辅以配套的强制性推广文件一起使用,而离开了该部门,其他部门就不认这些检测和认证。所谓的权威机构的检测认证只是一个行政管理的手段,而非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证明。如果迷信这些检测和认定证书就无法取得技术进步。
在中国信用透支已经使人们产生了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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